經過一段時間的測試,發(fā)現(xiàn)供應商部分設置容易引起糾紛,不符合商業(yè)邏輯,希望CRMEB進行修改并越做越好。
先說問題,在建議改正。問題
1、關于供貨商上傳商品的零售銷售價問題。 存在問題為a、供貨商提交商品可以進行商品零售定價。2、平臺修改零售定價后,供貨商端會顯示新的零售價格。最終引起供應商知道平臺的定價,導致后續(xù)供應商哄抬供貨價產生糾紛,不利于平臺和供應商共同發(fā)展。
供應商設置的售價是100元,平臺修改后供應商同步顯示150元
2、供應商的供貨價(成本價/結算價)平臺端可以直接修改供貨價,這個bug會引起結算糾紛,且問題扯不清楚。供應商是沒有能力查詢平臺的操作日志的,問題很大。
供應商的結算價和成本價分別是50元,平臺修改后為30元了
供應商端的結算價顯示為30元了
這種可以隨意修改供應商的結算價的行為,后面供應商多了平臺說的清嗎? 產生糾紛去打官司法官都不會支持你,平臺是你的,你有權限修改結算價,又沒有操作日志,怎么證明自己沒有修改。
針對上述情況建議可以調整為:
1、關于零售價為題:供應商端不顯示零售價,也不可設置零售價,零售價由平臺端設置,并且展示在平臺上,供應商端不展示零售價且也不可設置零售價。
2、關于供應商結算價:結算價由供應商設置且平臺端不可修改結算價,審核時結算價不符和駁回修改重新審核。 平臺審核通過后供應商不可修改結算價。 需要修改結算價由平臺授權修改結算價后方可修改。